工厂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若工厂不签劳动合同,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对劳动者而言,可能无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对工厂来说,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发生纠纷,没有劳动合同会增加劳动者举证难度,但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较好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工厂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诉讼相对复杂、成本高,但也是可行的维权途径。总之,工厂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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