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解除的情形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过错解除、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终止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情形;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核心分析:协商一致解除需双方自愿达成合意。劳动者过错解除是因劳动者严重违规等用人单位可解除。用人单位过错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程序。经济性裁员要符合条件并履行程序。劳动合同终止是因法定情形出现。实务建议:协商解除注意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解除需保留劳动者过错等证据。经济性裁员要提前通知工会等。劳动合同终止关注法定情形是否出现。解除合同发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工资条等证据,按仲裁程序维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