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转正辞职一般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此条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接收通知并知晓劳动者离职意向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处于试用期,二是提前三日通知。实务建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提交辞职信,注明离职日期为通知后的第三日。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但要注意保留相关记录作为证据。通知用人单位后,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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