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签劳动合同离职直接走,一般情况下员工可能需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也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员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按法定程序通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存在过错,应支付双倍工资。员工直接走若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赔偿。关键在于是否因突然离职导致单位经济损失。实务建议:若想避免纠纷,员工最好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若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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