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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蕊律师民商事经验总结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2026.04.21合同纠纷5人浏览

律师风采:专业经验铸就实力
蔡蕊律师,法学学士,拥有中国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律师执业证,现于广东宏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她有着法院与律所双重从业背景,兼具扎实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操作经验。曾任职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担任诉讼法官助理,深度聚焦民商事诉讼领域,全面参与各类核心案件办理。如今,她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纠纷、跨境法律服务等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重要经验:多领域服务成果显著
1.大型企业与政府法律服务:长期为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行政行为合法性论证、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等核心工作,助力客户规范运营、防范法律风险,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2.跨境法律服务:成功协助香港永久性居民办理跨境“同一人”公证及内地房地产登记变更,通过“社区佐证+香港委托公证+转递认证”全流程对接,解决历史登记姓名差异难题,为跨境身份核验、不动产变更等实务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3.民商事纠纷胜诉:代理多起复杂纠纷案件,精准把握举证责任分配与法律适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驳回原告33万余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求、全额支持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诉求、驳回不当得利纠纷26万余元诉求等。

案例剖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胜诉之道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22日,深圳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与广西某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签订《某样板房软装配饰工程合同》,约定被告就案涉样板房软装配饰项目向原告采购并由原告完成摆放配置服务,合同包干含税总价750465元。合同明确了付款节点,同时约定“每次付款前,原告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按约提供货物并完成配置摆放服务,经被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保期已届满。双方协商确认结算金额为740882元,被告仅支付600300元,剩余140582元工程款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双方未进行有效结算,且原告未按约定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条件未达成,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原被告之间是否已就案涉工程完成有效结算。
2.被告能否以原告未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蔡蕊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
1.举证工程已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届满,提交被告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验收单》,证实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付款条件已成就。
2.证实双方已完成有效结算,提交《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及微信聊天记录,结合被告庭审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驳被告“未有效结算”的抗辩。
3.反驳“未开票拒付工程款”的主张,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工作人员告知原告“等通知开票”的内容,指出被告怠于行使自身义务,不能将未开票的责任归责于原告,更不能以此对抗付款义务。
4.明确款项支付的法律依据,强调原告已开具部分发票,被告已据此支付对应工程款,说明开票是配合付款的附随义务,被告不能以未开具剩余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已确认的工程欠款。

法院裁判要点
法院认定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约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质保期已过,且被告书面认可结算金额,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被告以“未开票”为由拒付工程款缺乏事实依据。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40582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案例亮点与代理成效
1.精准突破“先开票后付款”的抗辩陷阱,明确“先开票后付款”的适用前提,成功反驳被告的核心抗辩理由。
2.证据链构建完整有效,整合多组证据,形成完整逻辑链,获得法院全面采纳。
3.全额维护原告权益,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充分弥补原告经济损失。
4.法律适用贴合实务,为同类案件中突破“先开票后付款”的不合理抗辩提供了实务参考。

蔡蕊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民商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值得信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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