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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律师:劳动纠纷维权专家,助力劳动者合法权益全维保障

2026.04.21劳动纠纷6人浏览

资深律师:金辉的法律征程
金辉律师现任职于广东晟阗律师事务所,拥有13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06201310017503,服务地区为广东佛山。他毕业于九江学院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作为广东晟阗律所主任律师,佛山律协相关委员会委员,金辉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他曾为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气象局等多家机关单位与知名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金辉律师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恪守执业准则,切实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计件工资争议:劳动者权益保卫战
委托人A先生(化名)在2013年入职佛山市南海区某模具相关经营主体,2020年该主体注销,同日当地同行业B公司成立,A先生非因本人原因继续在原工作场所从事原抛光工作,但B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5月,B公司单方面调整计件模式,A先生薪资显著降低,双方协商无果。2024年6月,A先生以B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单方变更计件模式致收入降低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后因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金辉律师代理本案诉讼。

争议焦点:多方面的激烈交锋
在这起案件中,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工资标准认定方面,A先生主张月平均工资8607.20元,提交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证据;B公司则以A先生签名的工资单为依据,主张其月平均工资仅4000-5000元。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上,B公司称与原经营主体不同,A先生工龄不应连续计算;A先生则认为自己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工龄应自2013年起连续计算。经济补偿金支付与否及数额方面,B公司以A先生签署的《不同意办理社保声明》等为由,主张无需支付;A先生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情形,B公司应按实际工资标准及连续工龄支付。此外,还有高温津贴、假期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支付争议以及仲裁时效争议等。

诉讼策略:专业应对显成效
金辉律师结合佛山司法实践及案件事实,制定了“夯实证据链+精准法律适用+针对性抗辩”的诉讼策略。他全面梳理证据,指导A先生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电子凭证等,构建完整证据体系,并针对B公司提交的证据制定质证意见。精准适用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A先生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等主张,同时针对仲裁时效问题提出合理抗辩。庭审中,金辉律师专业抗辩,直击案件核心,指出B公司证据的不合理之处,证明A先生的主张。

判决结果:劳动者权益获支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金辉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确认A先生与B公司2020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需向A先生支付高温津贴差额、春节假期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驳回B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及A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若B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承担。这起案件充分彰显了金辉律师在劳动纠纷处理中的专业能力,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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