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金辉:专业铸就维权之路金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3年。他毕业于九江学院法学专业,拥有学士学位。现担任广东晟阗律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佛山律协第十一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委员、佛山律协第十一届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为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气象局等多家机关单位与知名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其执业理念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执业准则,运用专业法律智慧,切实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劳动纠纷案例:计件工资争议胜诉案件背景:A先生(化名)于2013年入职佛山市南海区某模具相关经营主体,2020年该经营主体注销,同日当地同行业B公司成立,A先生非因本人原因继续在原工作场所从事原抛光工作,未办理离职及入职手续,B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5月,B公司单方面调整计件模式,导致A先生薪资显著降低,双方协商无果。2024年6月,A先生以B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单方变更计件模式致收入降低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A先生委托金辉律师代理诉讼。争议焦点剖析工资标准认定方面,A先生主张月平均工资8607.20元,提交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证据;B公司主张A先生月平均工资仅4000-5000元,以工资单为依据。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上,B公司认为与原经营主体不同,A先生工龄不应连续计算;A先生主张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工龄应自2013年起连续计算。经济补偿金支付与否及数额问题,B公司以A先生签署《不同意办理社保声明》、未调整计件单价为由,主张无需支付;A先生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情形,B公司应按实际工资标准及连续工龄支付。高温津贴、假期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支付争议中,B公司称已足额支付,A先生则认为未按法定标准支付。仲裁时效争议方面,B公司抗辩A先生主张经济补偿金已超一年仲裁时效。专业诉讼策略助力胜诉金辉律师制定了“夯实证据链+精准法律适用+针对性抗辩”的诉讼策略。全面梳理证据,指导A先生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电子凭证等,构建完整证据体系,并针对B公司证据制定质证意见。精准适用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A先生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工龄应连续计算,工资标准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且未超仲裁时效。庭审中,金辉律师针对争议焦点充分质证和辩论,指出B公司证据问题,证明A先生工龄应连续计算,B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不同意办理社保声明》不能免除其法定义务。判决结果与案件意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采纳金辉律师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确认A先生与B公司2020年至2024年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需支付高温津贴差额、春节假期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驳回B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此案件维护了劳动者核心劳动权益,明确了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厘清了工龄连续计算及仲裁时效问题,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金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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