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天数情况如下:正常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即四川女职工产假最多可休158天。此外,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权益,确保其能安心生育和调养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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