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在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等条件下,规定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稳定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相应的签订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等具体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保留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了解情况: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合同签订情况。法律程序:若符合条件,可与单位协商签订;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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