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波律师,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9年,擅长建设工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他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始终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案件背景:短期用工受伤引发劳动关系争议2019年3月,祝某(化名)经人介绍进入宁波市某金属制品厂工作,约定按工作量计酬,每天工作9小时。然而,工作到第10天时,祝某(化名)不慎受伤。此后,他与厂方负责人交涉工伤认定与医疗费报销事宜,厂方却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责任。祝某(化名)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驳回其请求。祝某(化名)不服,委托冯海波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受挫:证据未获法院认可一审中,冯海波律师提交了祝某(化名)与厂方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其中负责人提及“医疗费报销”“工资结算”等内容,试图证明厂方对祝某(化名)实施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但一审法院认为,录音未体现“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且祝某(化名)无考勤、按量计酬,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判决驳回诉求。二审逆转:围绕实质要件成功翻盘冯律师代理上诉后,在二审中重点围绕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展开论述。他强调,劳动关系并非必须以“长期稳定”为前提,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和业务组成部分三大特征。二审法庭仔细审查了录音证据,发现厂方负责人明确提及“我们单位”“工资的事情”“你来我们单位这么点日子”等表述,足以证明厂方承认祝某(化名)曾为其提供劳动,且该劳动属于厂方业务组成部分。最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全面采纳冯海波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祝某(化名)与工厂在2019年3月4日至3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点评:劳动关系认定重在实质此案是一起典型的短期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纠纷。许多用人单位以为用工时间短、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即可否认劳动关系,实则不然。法律认定劳动关系重在实质履行,而非形式或期限。劳动者即便工作仅数日,只要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获取报酬,即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享有工伤等法定权益。法律启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需谨慎冯海波律师通过精准提取录音中的关键陈述,结合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认定标准,成功扭转了一审的不利局面。此案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工作沟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即便工作时间短,也能依法维权。同时,用人单位亦应规范用工,及时签订合同、缴纳社保,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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