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职工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核心分析:适用该条款时,需确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关键在于认定工伤,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要件。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近亲属作为赔偿权利人,需证明与职工的亲属关系及符合领取相应抚恤金的条件。实务建议:首先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标准。之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确定赔偿金额,最后依据仲裁结果要求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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