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工作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且未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多项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应支付二倍工资。未交社保违反法定义务,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存在不签合同和不交社保的行为。实务建议:收集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交社保问题,要求责令补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保。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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