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案,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委托人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和重要作用。在生活中,意外总是难以预料,而当意外发生后,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关键。今天就为大家讲述一个通信维修工人意外受伤后成功索赔差额的案例。2020年5月17日,李某(化名)在xx县xx家庄抢修通信故障时,从木杆上不幸掉下摔伤,随后被紧急送往张家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李某为腰2、3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张家口某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被评定为八级伤残,护理期90日,后续可行二次手术取胸12 -腰4椎体内固定钉棒系统,费用约15000元。李某作为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赔付了李某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0元、住院补贴5100元以及意外伤残保险金60000元。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按30%给付比例支付伤残保险金差额240000元。李某前往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他的是朱建华律师。朱建华律师有着医学教育背景,获医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在处理各类案件上经验丰富。朱律师在了解并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案可诉。在告知李某案件相关风险后,李某选择由该律所代理。随后,案件被起诉至法院。诉讼中,保险公司答辩称李某所在单位公司在其公司投保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险种有中国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意外伤害)保额1000000元,同时附带中国某保险附加伤残特约保险条款,对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作了约定,保险期间为2020年4月5日至2021年4月4日。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合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已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了保险责任,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朱建华律师庭前查阅了众多相关案例,搜集了主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庭时,朱律师发表了代理意见,并征得法官同意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庭后,朱律师提交了长达10页的书面代理词,充分阐述了我方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华律师的代理意见,未采纳保险公司的意见,判决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伤残保险金24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并未上诉,在履行期内将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一并打入法院账户。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保险公司未足额支付保险金的情况时,被保险人不应轻易选择放弃索赔。要像李某一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分析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后再作出决定。朱建华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李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寻求专业帮助,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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