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来看:1.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与原合同相同的薪资待遇、工作岗位等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此时有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工资标准、减少了福利等,劳动者因此不同意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这同样符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3. 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动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像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就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补偿。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也有经济补偿金。因为这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