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彰显法律公正与关怀2021年3月起,小张、小王、小李、小郑四人在私人老板刘某处从事水电工工作。刘某每月先给每人发放30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年底结算。然而,到了年底,刘某却一直拖欠工资,共计结欠四人58993元。2021年8月2日,四人来到南浔区矛盾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他们与刘某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刘某承诺于9月底前付清工资。但截至10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10月9日,四人向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四人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汤晓丹律师为其提供一审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汤晓丹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四位受援人,签订委托代理手续,制作询问笔录,并告知他们可能存在执行不到的风险。考虑到受援人在外地打工,汤晓丹律师还告知他们可将证据原件放在律师处保管,并建立微信群便于沟通。10月11日,汤晓丹律师准备好起诉材料后向南浔区人民法院提交,并与刘某协商付款方案,同时将沟通情况传达给法院。10月14日,在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在律师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四位原告分别与被告达成了诉前调解。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如何让四位受援人尽快拿到工资。汤晓丹律师主动联系刘某,告知受援人的困难,刘某表示理解,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期支付,并同意支付每人1000元违约金。经询问四位受援人,他们也同意延期一个月。汤晓丹律师提出代理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关系,被告应立即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及违约金。截至11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工资,汤晓丹律师于11月16日向南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与刘某沟通付款事宜。刘某称因他人拖欠货款,需等货款到账后再支付工资。汤晓丹律师告知其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转嫁责任,同时建议他通过诉讼追讨货款。在执行法官和汤晓丹律师的努力下,截至2022年4月6日,刘某已履行完毕其中两位受援人的工资款项。剩余两位受援人的工资,因刘某有恢复执行的案件,可能无法执行到位。幸运的是,法院执行法官告知汤晓丹律师,另两位受援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法院司法救助的金额为未履行款项的90%,剩余的10%由被执行人刘某负担,刘某也表示同意。本案是一起特殊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刘某与其中一位受援人系亲戚关系。汤晓丹律师将工作重点放在缓和双方矛盾,尽最大可能达成调解。在案件的各个阶段,律师、调解员和办案法官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和特殊亲缘关系,有效避免了人情伤害,让双方互相理解,妥善解决了纠纷,让四位受援人早日拿到工资。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国家高度重视保障他们的权益。本案的成功办结,不仅对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汤晓丹律师尽职尽责,穷尽法律救济手段,坚定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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