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例中,汤晓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积极沟通,帮助四位当事人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小张(化名)、小王(化名)、小李(化名)、小郑(化名)四人自2021年3月起,就在私人老板刘某处从事水电工工作。每月刘某会先给每人发放30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到年底结算。然而,到了年底,刘某却一直拖欠工资,共计结欠四人58993元。2021年8月2日,四人来到南浔区矛盾调解中心,希望能解决工资问题。当日,刘某也来到现场,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刘某承诺于9月底前付清工资。但截至10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10月9日,四人来到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得知可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起诉后,便提交了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汤晓丹律师为四人提供一审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汤晓丹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四位受援人,签订委托代理手续,制作询问笔录,并告知可能存在执行不到的风险。考虑到受援人在外地打工,她告知可将证据原件放律师处保管,并建立微信群便于沟通。10月11日,汤晓丹律师准备好起诉材料后向法院提交,并与刘某协商付款方案,及时传达给法院。10月14日,在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在律师和调解员努力下,四位原告与被告达成诉前调解。但截至11月1日,刘某仍未支付工资,汤晓丹律师于11月16日向南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与刘某沟通。刘某称因他人拖欠货款,需等货款到账后再支付工资。汤晓丹律师告知其这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转嫁责任,并建议其通过诉讼追讨货款。在执行法官和汤晓丹律师努力下,截至2022年4月6日,刘某已履行完毕其中两位受援人的工资款项。剩余两位受援人的工资,因刘某有恢复执行案件可能无法执行到位。幸运的是,法院执行法官告知,这两位受援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法院司法救助金额为未履行款项的90%,剩余10%由被执行人刘某负担,刘某也表示同意。本案中,汤晓丹律师将工作重点放在缓和双方矛盾、达成调解上。在整个过程中,她从情理法高度出发,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实际困难和双方特殊亲缘关系,有效避免了人情伤害,让双方互相理解,妥善解决了案件,让四位受援人早日拿到工资款项。这不仅体现了法律援助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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