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因为权属不明,无法确定真正的权利人,抵押可能引发纠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2.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此类房地产旨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若允许抵押,可能影响相关事业的正常运转。3.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这些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需要进行特殊保护,不宜用于抵押。4.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其即将被拆除,价值不稳定且可能面临拆迁相关限制,不适合作为抵押物。5.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处于此类限制状态下,房地产权利受限,无法自由处分用于抵押。6.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抵押的特定情形。了解这些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对于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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