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此外,若合同到期后,员工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且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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