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和公共性。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小区全体业主的,并非针对个别业主是否实际享受服务。2. 即使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企业仍需履行诸如小区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秩序维护等基本义务。3. 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权利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例如,安保人员对小区的巡逻保障了全体业主的居住安全,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就减少巡逻频次。4. 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确实存在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改进。比如,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业主可向物业反映督促整改。5. 若业主认为物业违约,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文字记录等,通过与物业沟通、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解决。6. 若仍无法解决,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擅自以未享受权利为由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总之,空置房房主不能仅以未享受权利为由不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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