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其一,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二,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或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其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在此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在无过错情况下,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