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算离职证明。2.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主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时间等。3. 离职证明则是用人单位为证明劳动者已从本单位离职而开具的文件,重点在于表明员工已结束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4. 虽然二者都与离职有关,但功能不同。离职证明更侧重于对外证明离职状态,方便劳动者新就业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主要用于双方内部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约定。所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替代离职证明,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通常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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