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多的情况,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月起,至满一年时止,这期间共十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比如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就是5000×11 = 55000元。同时,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相关待遇。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劳动仲裁是较为常见且有效的途径,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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