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如统筹地区工资标准、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来确定。例如,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丧葬补助金则为30000元;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达80万元,再结合供养亲属抚恤金情况,综合计算赔偿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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