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有工资。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3. 产假工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