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提前的时间因解除情形而异。若是协商一致解除,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并无固定提前时长要求。若以劳动者过错为由解除,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无需提前通知。而在无过失性辞退时,有以下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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