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公司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工资及福利待遇:公司在注销前,应依法支付职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以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未休年假工资等。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公司需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并办理相关减员手续。若存在欠费,应依法补缴。职工应密切关注公司注销进展,及时与公司沟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应得的赔偿和待遇得到落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