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妥善处理。首先,已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其次,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法占有体现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再者,既未过户也未合法占有的,先行支付购房款的购房人可主张权利。支付款项表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积极程度。最后,若上述情况都不存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未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维护交易秩序。总之,一房多卖纠纷需综合考量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房屋归属及各方责任,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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