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这是错误认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并非自动离婚。2. 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法律上不存在此说法。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依据相关原则判定,与谁先提离婚无关。3. 没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之后则需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同居关系处理。4. 只要一方愿意就能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符合法定条件,经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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