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一般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核心分析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就不能再依据未签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因为双倍工资的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超过一年未签已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再主张双倍工资已无实际意义。实务建议劳动者无需再主张双倍工资,但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签订事宜,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也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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