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东一般不存在永久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自己并不当然拥有在该出租房屋内的永久居住权。房东与租户之间是基于租赁合同形成租赁关系。租户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占有和使用房屋,而房东虽然保留房屋所有权,但在租赁期间其居住权受到租赁合同的限制。租赁期限届满后,若租户不再续租或租赁合同依法解除,房东可基于其房屋所有权对房屋进行后续安排,包括自住等,但这并非是永久居住权,后续房屋的使用安排会受到法律规定、新的交易行为等多种因素影响。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中,比如存在特殊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会对房东的居住权产生不同影响,但总体而言,单纯的房东身份并不等同于拥有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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