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1. 通知工会: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通知工会,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 提前告知: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若符合无过失性辞退情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符合经济性裁员情形,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3. 出具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 支付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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