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甲方因协商一致、无过失性辞退等合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若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计算出数额后再乘以二。3. 此外,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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