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自行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其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若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证据,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及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单位或劳动者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总之,即便单位不配合,劳动者仍可通过合法途径完成工伤认定,保障自身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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