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劳动仲裁找不到被告,可尝试多种送达方式。首先,可通过直接送达,将仲裁文书直接交给被告本人。若本人不在,可交给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2. 若直接送达有困难,可采用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被告的住所。3. 还能通过邮寄送达,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在挂号信回执或特快专递单上注明送达仲裁文书的名称、件数等内容,并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等信息,以证明已送达。4. 若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了这些送达方式,以保障仲裁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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