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未到期公司解散,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1.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需支付经济补偿。2.员工的权利是获得经济补偿,义务是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等。公司的义务是依法支付补偿,关键构成要件是公司确实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实务建议:1.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2.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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