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便要辞退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核心分析:公司未签合同本身违法,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情形。员工有权因未签合同获补偿,若公司违法辞退,还可要求赔偿金。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辞退违法。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书,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