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若因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其法定义务。若未缴纳,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构成要件包括用人单位确实未缴纳社保,且劳动者因该未缴纳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若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产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失业金损失等实际损失,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失业证明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诉讼则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法院程序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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