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需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否则属违法解除。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解除权,但需依法操作;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法定情形,且履行法定程序。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确定解除情形判断用人单位解除是否合法。协商补偿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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