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1. 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它有营业执照,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2. 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它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与相对方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3. 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应遵循相关合同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清晰。4. 在实际操作中,相对方要注意审查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等,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疑虑,可要求其提供法人的授权文件等资料。5. 当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或产生纠纷时,分公司应积极应对,承担相应责任。若自身财产不足以承担,法人需承担补充责任。 总之,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但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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