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具体依据如下:1.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而无效。2.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是否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就有效。3. 未办理过户登记只是物权变动未发生的状态,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若卖方不履行该义务,买方有权依据有效的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赔偿损失等。4.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因未过户导致房屋产权存在一定风险,如卖方可能一房多卖等。所以买方应及时督促卖方办理过户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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