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交房前通常是可以退房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1. 因开发商原因:若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严重问题、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退房。比如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就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购房者自身原因:如果购房者因个人经济状况变化等自身原因想退房,一般需与开发商协商。若合同中有关于退房的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没有,可能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3. 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房屋无法按原计划交付,购房者可以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总之,期房交房前退房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购房者需仔细查看购房合同条款,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以妥善解决退房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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