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时房子归属的确定方式如下:1. 已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办理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受法律保护,取得房子所有权。2. 均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合法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合法占有房屋体现了购房人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其与出卖人有更紧密的交易关系。3. 均未办理过户登记且未合法占有房屋,先行支付价款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支付价款是履行合同的重要表现,表明其履行了主要义务,应优先保护其权益。4. 若上述情况都不满足,合同均未履行的,先行签订合同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先签订合同意味着双方较早达成交易合意,也应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总之,一房多卖时,已过户登记的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未过户的,按合法占有、支付价款、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房子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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