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有房屋出租时,各共有人对房屋出租份额的确定,首先要看共有人之间是否有关于份额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例如,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约定甲占40%份额,乙占30%份额,丙占30%份额,那么出租收益等也应按此份额分配。2. 若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比如甲出资40万,乙出资30万,丙出资30万购买房屋,那么甲的份额为40%,乙和丙各占30%。3. 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享有份额。即各共有人平均分配房屋出租相关权益。4. 在共有房屋出租过程中,对于出租收益,各共有人按其份额享有。比如房屋出租每月获得5000元租金,若甲占40%份额,那么甲每月可获得2000元租金收益。5. 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出租份额的处分,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未经此等同意擅自处分份额的行为可能无效。例如,甲未经乙丙同意,私自转让自己的份额,若乙丙不同意,该转让行为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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