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时单位需要发工资。1. 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 具体情况:如果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未缴纳生育保险,则单位需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3. 操作要点:女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提供产假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生育服务证等。单位应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并按时发放工资或生育津贴。若单位拒绝发放,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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