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员工恶意不签,用人单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尽快签订。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 计算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比如用工之日是1月1日,1月31日书面通知员工签合同,员工不签,那么2月1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3. 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书面通知无效后,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条例,这样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报酬。4. 保留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要保留好书面通知、员工拒绝签订的相关证明等证据,以防后续产生纠纷。例如通知的送达记录、员工拒绝签字的回执等。5. 依法支付报酬:即使终止劳动关系,也要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确保员工应得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