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有以下规定:1. 单位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2. 单位未申请时职工或其近亲属等申请时效: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3. 其他特殊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时效很重要,单位和职工等都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旦超过时效,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及后续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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