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1. 合法辞退: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违法辞退:若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试用期辞退员工,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辞退理由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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