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补偿标准如下:1.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可获补偿3×5000 = 15000元。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工资支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以及补偿金。确保员工应得工资及时发放。3. 社保及公积金补缴:公司应补缴破产清算前欠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4. 医疗补助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除经济补偿外,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员工遇到公司破产清算时,要及时关注公司动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与公司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确保能按标准获得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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