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在特定情况下有抚养义务。1.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法定抚养义务。因为抚养义务主要存在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之间。2. 但存在特殊情形,即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3. 比如,弟弟从小由姐姐扶养长大,姐姐因意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此时弟弟如果有负担能力,就应当对姐姐履行抚养义务。4. 若兄、姐要求弟、妹履行抚养义务,弟、妹以种种理由拒绝,兄、姐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妹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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