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1. 经济上供养:子女有义务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食物、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开支。2. 生活上照料:日常生活中要照顾老人的起居,如协助穿衣、洗漱、吃饭、就医等,确保老人生活舒适。3. 精神上慰藉: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经常陪伴老人,关心他们的情感状态,让老人心情愉悦。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5. 具体方式:可以定期给老人生活费,或者根据老人实际需求随时提供经济支持;安排专人照顾老人生活,或者子女轮流照顾;经常与老人交流沟通,关心他们的想法感受。6.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子女因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完全履行赡养义务,应与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协商,共同承担责任,或寻求社区、民政部门等的帮助。若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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